


衡陽市蒸湘區華新開發區名雅花苑B棟204房,房主李開其,聯系電話13975462067,其房子總面積約200平米,內部空間隔斷出6間房用于出租。平均租金800元,改了電路和水路均有六個分表在中間隔斷房內,原本規劃的客廳、陽臺、廚房和過道等非居住面積已經面目全非。根據9月15日的新條例,非居住面積不得用于出租,已明顯違規,對比樓上樓下存在的客廳,其差別巨大,同時水路電路等不規范,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據了解,截至9月15日還有4名租客正在居住,時刻面臨消防風險,望衡陽住建局的同志及時督促相關不良房主,要求其恢復原本樣貌,并下達整改通知書,保護租客合法權益。 —————————————— 前述內容發送過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收到回復內容為:“ 1、關于租房改造問題,建議您向衡陽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反映該問題。 2、關于消防隱患問題,建議您向衡陽市消防救援支隊反映該問題。 ” —————————————— 內容已提交衡陽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但因未找到衡陽市消防救援支隊官網,無明顯網絡反饋途徑,遂提交湖南消防,幸苦相關同志閱讀和處置了。
您好!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此類具體消防安全問題的核查與處置,應由衡陽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您可通過致電“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或通過其他官方公布的聯系方式聯系衡陽市消防救援支隊。感謝您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申請對《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外窗設置任何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進行解釋,規定所說的外窗,是否包含高層民用建筑的樓梯間,公共區域、疏散通道、電梯前室、消防電梯前室等的外窗,任何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具體是指那些。
您好!該條款所稱“外窗”涵蓋高層民用建筑所有區域的外墻窗戶,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避難層及消防電梯機房等關鍵部位的外窗;所述“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是指任何可能阻礙人員緊急疏散或妨礙消防救援行動的設施,例如完全封堵窗體的構筑物、難以快速拆除的防盜柵欄、嚴重影響窗戶開啟的室外設施以及妨礙消防破拆的廣告燈箱、防爆膜等。